怎么能弄出狂攻那个疯子的。

    朗姆洛变成好人难道是什么奇怪的事情?

    这可比死侍那家伙和死亡能够勾搭上容易接受多了。

    “嗯,当过特工,伤害了不少无辜的家伙。

    甚至手上的血都洗不干净。

    即便是打算赎罪,甚至都找不全赎罪的对象。”

    朗姆洛给自己的雪茄也点燃了,随口说着自己的过去。

    这没什么好隐瞒的。

    至于自己以后会不会又变成恶棍这种事情,

    他是不在意的。

    莫科特先祖的灵魂还寄宿在他身上呢,

    要是真有那么一天,在他干坏事之前就会被砸碎脑瓜子了。

    那也轮不到他再担心什么。

    现在的朗姆洛怎么说呢?

    活的挺洒脱的……

    “现在的日子过的还行吧?”

    罗根吐出了一个烟圈,像是久别重逢的老朋友一样问着。

    “挺不错的,每天想喝酒就喝酒,

    遇见恶棍直接敲死了事。

    反正就是挺充实的,虽然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就完蛋了。

    但总好过过那种浑浑噩噩只为了权利和钱的日子。”

    朗姆洛掏出了一瓶酒,直接塞进了罗根的手里。

    额……

    两个人更像是老朋友了。

    一边的康斯坦丁有些不屑的撇了撇嘴。

    权利和钱?

    开玩笑!

    你现在的自由和权利比之前小了?

    以前的时候还有九头蛇和神盾局能够管着你,

    现在呢?

    除了随时会砸碎你脑瓜子的野蛮人先祖之外,

    你问问尼克福瑞他敢不敢管你?

    钱?

    你们背包里边有多少金币只有你们这些家伙自己知道!

    说真的,奈非天的财富是真的离谱!

    康斯坦丁还是想不明白燃烧地狱的恶魔为什么会在死了之后掉出金子的。

    就以康斯坦丁那浅薄的知识来说,

    金子可是宇宙诞生的时候超新星爆发的产物,

    这些恶魔诞生的时候难道体内也发生了超新星爆发?

    “你来的比我想象的快一点。”

    托尼的车发出了吱嘎一声,停在了不远处。

    传送门终归是比交通工具更便捷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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