崎总督府处置;

    堺市划为大明疆域,倭人不得入内;

    从堺市到倭国京都不得有任何倭国的山城工事,大明军驻扎倭国京都;

    惩办入寇朝鲜和进攻迎恩馆军兵的首祸诸臣,包括入朝军团长和这次进攻迎恩馆军兵的福岛正则;

    助军旅之费1500万银,分为四十年偿还,以倭国沿海诸城海关和盐税作为抵押;

    每年支付五十万银,作为大明驻军费用;

    倭王天皇侨居大明等九大项,如有补充,另行签订补充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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